林吉祥挑戰許子根
“大選提名之前,就有消息傳出,行動黨領導人林吉祥準備“飛象過河”,到檳城丹絨區去挑戰許子根。”
胡萬鐸說:“當我們在提名日得到這消息後,有如晴天霹靂,半晌說不出話來……。
他表示:“許子根在1982年當選國會議員之後,這4年來在國會的表現,雖然不是非常突出,但是,在幕後做了許多工作。”
他指出:“許子根讓友族的一些極端分子了解華社對民族基本權益的看法與意願,也讓這些友族人士知道,華人,尤其是董教總,並不是沙文主義者,也不是反國家、反政府分子,華人與董教總只是要爭取憲法下應享有的各種權益。”
他也表示不同意董教總內另一個陣營的做法,並認為這些領袖與“華團民權委員會”,對協助參政的華教人士一事上採取置身事外的態度,致使他們在參政途上陷入窘境。
但,這批董教總領袖經已改變原先的立場,他們說:“大義當前,不能再徇兒女私情”。
行動黨的“王者之戰”
可是,行動黨方面,卻把林吉祥遠赴檳城挑戰許子根,在輿論宣傳上形容為一場“王者之戰”。
林吉祥將馬六甲市區交給剛出道的兒子林冠英競選,他選擇北上檳城,到全馬華人選民比例最高的丹絨區,挑戰尋求衛冕的許子根。
林吉祥與行動黨人強調,硬攻許子根,目的是要落實該黨在這屆大選所定下的目標:“否決國陣三分之二的國會議席”。
在提名日,林吉祥公布出師表:“丹絨之役:民主的考驗”。
他說:“否決國陣三分之二議席優勢,將帶來重大的政治革變,它將強化和鼓勵民主的發展”。
他形容他到檳州丹絨區來競選,領導整個競選運動,就是“要讓檳州成為否決國陣三分二的前線州”。
林吉祥強調:“丹絨之役不是我和許子根個人的積怨之戰”。
“行動黨要突出的,不是個人之爭”。林吉祥告訴選民,他是“要動員全國人民來清楚表達他們對國陣的倒行逆施,已經足夠厭倦了”。
林吉祥指出:“如果硬要說1986年大選是一場個人的沖突,那麼就是林吉祥和馬哈迪的對壘。”
由此可見,他在競選宣傳上是主動採取針鋒相對的凌厲攻勢。
2011年10月28日星期五
2011年10月20日星期四
回顾:槟州民主行动党的诺言
我之所以列下槟州行动党的竞选宣言和竞选承诺,是因为希望大家能借此做以参考,帮忙监督新槟州政府的施政。
虽然替换政权得之不易,但我们不应该就任由新政府为所欲为,反之应该给予更严厉的监督,确保事事都以人民利益为主导。
以下为槟州民主行动党23个国州候选人于2008年3月6日,在旧关仔角发表当选的誓言:
- 维护联邦及槟州宪法,确保宪法至上精神,并无时无刻捍卫我国的民主制度。
- 在执行人民代议士的职务时,信守最高程度的廉正原则,以维持人民对我们的信赖。
- 唾弃任何滥权、贪污、种族主义、性别歧视、暴力和罪案。
- 恢复地方选举,要求更有效率、负责任及透明的地方政府。
- 成立各自的服务中心,无畏无惧的为各自选区的选民提供服务。
- 在国、州议会里代表民、为人民发声,在议会里反映人民所关心的事务和需要。
- 在国、州议会里监督政府,以确保人民的利益为决策的优先考量,而不是政治利益。
- 坚持不分种族、性别、信仰、地位为公正、公平及平等而斗争。

Penang Bridge
民主行动党的5项附加承诺:
- 我们承诺,绝不向巫统霸权妥协。
- 我们承诺,依据人民的意愿,而不是依据国阵或巫统的意愿,来引领槟州前进,共创动力槟州。
- 我们承诺,将会公平的、公正的、不分种族、不分宗教对待贫困人士和弱势社群。
- 我们承诺,成为您的声音、您的梦想、您的希望,共享国民财富、赏识有才干的人,惩治做错事及贪污者。
- 我们承诺,让槟州成为民主、廉正及机会的堡垒。
槟州选民向来在经济发展及民主改革过程中,都有勇气把握时机、带领马来西亚。让我们共同证明,虽然我们的种族、宗教及背景不同,但是我们一条心,共创动力槟州。
槟州民主行动党两大方针与六大目标:
(A)从领导方针着手
- 确立领导威信
- 槟州首席部长必须是个有实权领导,不会任由巫统领袖摆布或使唤的人物,甚至敢于跟巫统霸权周旋到底。
- 通过削弱巫统的势力与权力,确保巫统不会在槟州行政议会、槟州立法议会、槟岛与威省市政局等,成为单一掌控最多席次的国阵成员党。
- 贯彻真正的权力共享原则,让各民族、宗教及弱势团体的代表,都能够享有参与决策的平等机会。
- 通过限制首席部长任期,即最长只能担任3届,确保槟州领导人更具毅力,带领槟州不断向前迈进。
- 公开让各族,包括华裔与印裔有机会担任槟州副首席部长一职,而是不专门保留让巫统的领袖担任。
- 全方位效率
- 重组现有的槟岛市议会与威省市议会,并将槟岛市议会划分为乔治市市政厅与槟岛市议会(管辖乔治市以外的范围),及把威省市议会划分为2至3个地方议会。
- 确保表现不称职或触犯严重过失的市议员,通过投予不信任票或罢免的方法开除之。
- 不分种族委任具备能力及表现优秀者,担任槟州政府各部门与法定机构的领导人。
- 通过废除公务员种族比率固打制,让录取公务员及其升迁机会,以绩效作为评估标准。
- 通过民主方式,每年推选村长或乡村治安与发展委员会主席,或其他委员。
- 强化槟州政府的规范化管理及运作,成为国内首个获得ISO9001国际认可的州政府。
- 全民公正
- 通过立法禁止地方政府任意拆除所有宗教的祈祷或膜拜场所,反而提供土地在有需要之处增建新的回教堂、佛寺、神庙或兴都庙;同时阻止任何可加剧回教化的官方决策或民间的行动。
- 槟州设立全国首个跨宗教理事会,促进各宗教领袖与信徒之间的交流与沟通。
- 寻求联邦政府在槟州依人口需求,增建更多华小、泰小与国民型华文中学。

Lim Guan Eng
(B)从良好施政方针着手
- 廉正与透明度
- 槟州设立全国首个监察院(Ombudsman),专门针对各类有关公务员或公职人员贪污、滥权与舞弊的投诉展开调查、传召、审讯及定罪的工作。
- 通过立法规定所有槟州首席部长、副首席部长、州行政议员、州议员、地方议会领导人与市议员,及槟州立法议会所推选的上议员,每年必须向槟州立法议会申报个人、配偶、家庭成员与近亲的收入与财产。这些人所申报的详情,必须通过宪报对外公布,让民众得以检验其真实性。
- 通过制订资讯自由法令,确保所有公民,包括民间组织与新闻从业员,都有权利向公共资料处获得绝大多数的官方资料,且定时更新官方资料与文献。(牵涉国家安全与公共社会安宁,及外交部、银行业与商业机密文件除外)
- 即起对所有价值1000万令吉以上的工程或供应合约,采取公开招标的作业方式。
- 槟州利益至上
- 确保槟州政府的权限不会被联邦政府削弱,同时不让联邦政府通过各种理由接管槟州政府的部分权力,包括管理公共交通、水供及固体废料处理的权力。
- 槟州政府拒绝联邦政府通过任何对槟州人民不利的决定,包括调高大道与槟城大桥收费、兴建新的收费大道(槟岛外环公路)、推动人民不利的发展计划,及接管槟州水供的部分权限等。
- 槟州政府应该通过特设的交通基金,还有另行开拓的财务收入来源,尝试向私人公司赎回北海外环公路与槟城大桥的经营权,进而分阶段废除大道与大桥收费。
- 确保槟州的私人发展商与承包商,公平享有投标及推动槟州各类发展计划的优先权。
- 主动招揽外资到槟州投资及设广,不要让联邦政府有机会把外资引到其他州属。
- 还政予民
- 槟州政府根据联邦宪法规定,恢复州内各地方议会民主选举制度,让人民通过选票投选朝野政党候选人为地方议员,及地方议会的领导人。
- 阻止巫统尝试在来届全国大选之后,通过修改槟州宪法来划分更多让巫统候选人上阵的选区,进而阻止巫统有机会抢走首席部长的宝座。
- 确保人民通过公正党与干净的选举过程,投选贤与能者担任人民代议士,提升州议员及槟州立法议会的辩论素质。
火箭反槟外环公路事件簿
http://www.malaysiakini.com/columns/85426
中央政府证实槟岛外环公路及单轨轻快铁计划已在第九大马计划下被展延后,槟州首长兼行动党最高荣耀的秘书长林冠英反应非常激烈,他感觉很“Hurt”!即刻炮轰首相持着报复心态,不理性、不负责任,同时与前任首长许子根展开连环骂战。
林冠英首先联邦政府此举是要“边缘化,甚至是惩罚槟州人民”;许子根则回敬促槟州政府先搞清楚自己对这两个项目的立场,再与联邦政府沟通及合作。后来林冠英称从未发表反对槟岛外环公路谈话,还叫许子根出示他曾说过不要单轨火车及槟岛外环公路的声明,否则不要扭曲事实。
竞选宣言:外环公路计划不利人民
政治人物都懂得择性遗忘,同时也相信选民是健忘的,希望选民是健忘的。行动党在308大选前的六年中,强烈反对这两项大型计划的纪录,不会因为这两大型计划的展延或取消而自动消失,以下随手列举10项行动党通过各种议案,动议、竞选宣言等等方式,坚决反对槟岛外环公路的纪录,来唤醒选民及林冠英的记忆。让选民自己来看看“人民的利益”这粒球,如何在行动党的脚下被踢来踢去。
1) 2005年槟州行动党举行州代表大会,通过议案:“反对兴建槟岛及北海外环公路收取过路费及反对槟岛外环公路计划没有公开招标和私营化给一家没有兴建道路经验的公司,同时也认为有关计划并无法真正解决槟岛的交通拥挤问题。”
2) 槟州行动党23个国州候选人于2008年3月6日,在旧关仔角发表当选的誓言:“槟州政府拒绝联邦政府通过任何对槟州人民不利的决定,包括调高大道与槟城大桥收费、兴建新的收费大道(槟岛外环公路)、推动人民不利的发展计划,及接管槟州水供的部分权限等。”
曹观友:外环公路是不能解决交通问题
3) 曹观友于2007年1月28日接受《星洲日报》访问时指出:“我们并不是纯粹为了反对而反对,我们反对的理由是:政府应该提升州内的公共交通系统,而不是建外环公路,因为我们知道外环公路是不能解决交通问题的。”
4) 槟州行动党公布该党对槟州政府2007全年施政表现评估成绩单。评估指出“槟州政府没有反对联邦政府坚决推动无助于纾解交通阻塞,而且建筑成本不断高涨的槟岛外环公路收费大道工程。”
5) 2007年10月行动党槟州秘书罗兴强指李学德扮演双面人,在2002年,李学德在州议会外强烈反对政府推行槟岛外环公路计划 ,但在州议会内却支持这项计划。
6) 罗兴强曾于2002年11月21日召开的州议会上动议展延槟岛外环公路计划,表决时,马华林武灿和陈清凉弃权不投票,6名马华州议员缺席不在场,最终被国阵以19对3票否决。
7) 2007年8月29日 槟州行动党吁请州政府废除外环公路计划,不然就是再次检讨外环公路的路线,以保住新关仔角。
8) 2007年9月15日,黄伟益指行动党挑出反对兴建槟岛外环公路的三个理由:第一,对环境生态构成严重的影响;第二,它是一条收费大道;第三,它未能实际地解决槟岛的交通阻塞问题。
州政府尽快回答会否征收过路费
“槟州行动党当时也希望州政府尽快回答会否向全民征收外环公路过路费?他强调,如果槟州政府无法针对上述3个重点给予最全面及合理的交待,那么槟州政府就应该直接向联邦政府反映取消兴建槟岛外环公路的计划。"与其让槟州再增加另一个增加人民负担又没有实际效益的白象工程,我们倒不如直接取消上述计划。”(今天,黄伟益可曾呼吁槟州政府取消槟岛外环公路计划,以避免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州政府尽快回答会否向全民征收外环公路过路费了吗?)
9) 2002年1月25日,行动党槟州宣传秘书魏祥敬指出:“国阵政府毫无顾忌地让朋党财团私营化槟岛外环公路计划及鸠收过路费,是行动党在1999年大选在槟州惨败的后遗症。”
他也指出:“每当国阵政府要在槟州推行不利人民或不受人民欢迎的计划时,都会选择行动党较弱,州议员人数最少的时候下手。”
10) 2005年5月28日,林吉祥质问槟州政府:“这项外环公路的寿命不超过5年,州政府是否为了制造一个或两个大富翁,而让槟州人民负担过路费长达30年。”
行动党理应庆祝胜利才对
认同以上行动党立场及论点的选民,相信已经在308大选中全力支持行动党了。按此逻辑,此二大型计划不论展延或取消,行动党理应庆祝选民的胜利才对,因为选民已经通过选票,明确地向中央政府表示反对这两项计划。
如果要说以上行动党反对二计划的立场并非选民遗弃国阵的主要因素,那么,行动党不小心做了政府后,大彻大悟这才是照顾人民利益的好计划,顿时了解国阵政府推行此二计划的用心良苦,行动党要为了“人民的利益”而见风驶舵,即使没勇气为该党过去肤浅的错误判断鞠躬道歉,也该坦诚为过去误导选民、忽视选民利益的行为,以及出尔反尔,朝令夕改的做法解释一下吧?
行动党无关林冠英?
行动党最高荣耀的秘书长林冠英可以理直气壮地宣称他从未发表反对槟岛外环公路谈话的证据,但是槟州行动党槟州竞选宣言、各级领袖的言论、党员代表大会的议案反对槟岛外环公路的证据,林冠英是否要声明它通通与林冠英无关,或与槟州政府无关?
不久前,林冠英委任民政党员李家全任槟州政府机构二高职的论争,双方各翻旧账,许子根指责行动党说一套,做一套,因行动党在2003年11月曾指示当时和在回教党执政的登嘉楼及吉兰丹州政府,受州政府委任县市议员及乡委员会的党员,辞去他们的官职。
针对许子根的指责,林冠英回应说:“我是在2004年9月出任秘书长,我要负责的是从出任秘书长后的责任。”
以上两件事告诉我们,林冠英不必为行动党各级领袖的行为与言论负责,不必为行动党州代表大会的议案负责,不为他荣耀的秘书长任期以外的行动党负责,甚至不为308大选的槟州竞选宣言负责。自大到可以超越党竞选宣言,超越党代议案,超越党机制,超越党纪律;没有“集体责任”楷模,只有“个人表现”欲望的领袖,具此神威,敦马哈迪恐怕也得甘拜下风。
中央政府证实槟岛外环公路及单轨轻快铁计划已在第九大马计划下被展延后,槟州首长兼行动党最高荣耀的秘书长林冠英反应非常激烈,他感觉很“Hurt”!即刻炮轰首相持着报复心态,不理性、不负责任,同时与前任首长许子根展开连环骂战。
林冠英首先联邦政府此举是要“边缘化,甚至是惩罚槟州人民”;许子根则回敬促槟州政府先搞清楚自己对这两个项目的立场,再与联邦政府沟通及合作。后来林冠英称从未发表反对槟岛外环公路谈话,还叫许子根出示他曾说过不要单轨火车及槟岛外环公路的声明,否则不要扭曲事实。
竞选宣言:外环公路计划不利人民
政治人物都懂得择性遗忘,同时也相信选民是健忘的,希望选民是健忘的。行动党在308大选前的六年中,强烈反对这两项大型计划的纪录,不会因为这两大型计划的展延或取消而自动消失,以下随手列举10项行动党通过各种议案,动议、竞选宣言等等方式,坚决反对槟岛外环公路的纪录,来唤醒选民及林冠英的记忆。让选民自己来看看“人民的利益”这粒球,如何在行动党的脚下被踢来踢去。
1) 2005年槟州行动党举行州代表大会,通过议案:“反对兴建槟岛及北海外环公路收取过路费及反对槟岛外环公路计划没有公开招标和私营化给一家没有兴建道路经验的公司,同时也认为有关计划并无法真正解决槟岛的交通拥挤问题。”
2) 槟州行动党23个国州候选人于2008年3月6日,在旧关仔角发表当选的誓言:“槟州政府拒绝联邦政府通过任何对槟州人民不利的决定,包括调高大道与槟城大桥收费、兴建新的收费大道(槟岛外环公路)、推动人民不利的发展计划,及接管槟州水供的部分权限等。”
曹观友:外环公路是不能解决交通问题
3) 曹观友于2007年1月28日接受《星洲日报》访问时指出:“我们并不是纯粹为了反对而反对,我们反对的理由是:政府应该提升州内的公共交通系统,而不是建外环公路,因为我们知道外环公路是不能解决交通问题的。”
4) 槟州行动党公布该党对槟州政府2007全年施政表现评估成绩单。评估指出“槟州政府没有反对联邦政府坚决推动无助于纾解交通阻塞,而且建筑成本不断高涨的槟岛外环公路收费大道工程。”

6) 罗兴强曾于2002年11月21日召开的州议会上动议展延槟岛外环公路计划,表决时,马华林武灿和陈清凉弃权不投票,6名马华州议员缺席不在场,最终被国阵以19对3票否决。
7) 2007年8月29日 槟州行动党吁请州政府废除外环公路计划,不然就是再次检讨外环公路的路线,以保住新关仔角。
8) 2007年9月15日,黄伟益指行动党挑出反对兴建槟岛外环公路的三个理由:第一,对环境生态构成严重的影响;第二,它是一条收费大道;第三,它未能实际地解决槟岛的交通阻塞问题。
州政府尽快回答会否征收过路费
“槟州行动党当时也希望州政府尽快回答会否向全民征收外环公路过路费?他强调,如果槟州政府无法针对上述3个重点给予最全面及合理的交待,那么槟州政府就应该直接向联邦政府反映取消兴建槟岛外环公路的计划。"与其让槟州再增加另一个增加人民负担又没有实际效益的白象工程,我们倒不如直接取消上述计划。”(今天,黄伟益可曾呼吁槟州政府取消槟岛外环公路计划,以避免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州政府尽快回答会否向全民征收外环公路过路费了吗?)
9) 2002年1月25日,行动党槟州宣传秘书魏祥敬指出:“国阵政府毫无顾忌地让朋党财团私营化槟岛外环公路计划及鸠收过路费,是行动党在1999年大选在槟州惨败的后遗症。”
他也指出:“每当国阵政府要在槟州推行不利人民或不受人民欢迎的计划时,都会选择行动党较弱,州议员人数最少的时候下手。”
10) 2005年5月28日,林吉祥质问槟州政府:“这项外环公路的寿命不超过5年,州政府是否为了制造一个或两个大富翁,而让槟州人民负担过路费长达30年。”
行动党理应庆祝胜利才对

如果要说以上行动党反对二计划的立场并非选民遗弃国阵的主要因素,那么,行动党不小心做了政府后,大彻大悟这才是照顾人民利益的好计划,顿时了解国阵政府推行此二计划的用心良苦,行动党要为了“人民的利益”而见风驶舵,即使没勇气为该党过去肤浅的错误判断鞠躬道歉,也该坦诚为过去误导选民、忽视选民利益的行为,以及出尔反尔,朝令夕改的做法解释一下吧?
行动党无关林冠英?
行动党最高荣耀的秘书长林冠英可以理直气壮地宣称他从未发表反对槟岛外环公路谈话的证据,但是槟州行动党槟州竞选宣言、各级领袖的言论、党员代表大会的议案反对槟岛外环公路的证据,林冠英是否要声明它通通与林冠英无关,或与槟州政府无关?
不久前,林冠英委任民政党员李家全任槟州政府机构二高职的论争,双方各翻旧账,许子根指责行动党说一套,做一套,因行动党在2003年11月曾指示当时和在回教党执政的登嘉楼及吉兰丹州政府,受州政府委任县市议员及乡委员会的党员,辞去他们的官职。
针对许子根的指责,林冠英回应说:“我是在2004年9月出任秘书长,我要负责的是从出任秘书长后的责任。”
以上两件事告诉我们,林冠英不必为行动党各级领袖的行为与言论负责,不必为行动党州代表大会的议案负责,不为他荣耀的秘书长任期以外的行动党负责,甚至不为308大选的槟州竞选宣言负责。自大到可以超越党竞选宣言,超越党代议案,超越党机制,超越党纪律;没有“集体责任”楷模,只有“个人表现”欲望的领袖,具此神威,敦马哈迪恐怕也得甘拜下风。
2011年10月9日星期日
全球政府储备金前十名,亚洲占6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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