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13日星期一

德校友會主席:陳楚江不能卸責‧學校撥款也索回扣金

  • 李水然:民聯不應該以前朝來做比較,更何況是,我們要比好而不是比爛。(圖:星洲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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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打‧雙溪大年12日訊)勇於揭發吉打州民聯議員撥款被抽取30%回扣金”的二條石明德學校校友會主席李水然說,自308大選之後,市面上就有相傳高額“回扣金”一事;不過,他所不能接受的是,這筆“回扣金”已經滲入學校範圍內。
用作教育發展的撥款也被“榨取”,這是他所感到憤怒的。
他認為,即使陳楚江沒有涉及30%“回扣金”,但是陳楚江也不能推卸責任說“我不能做甚麼”。
國陣時期沒“回扣金”
他強調,在他在任校友會主席一職這麼多年以來,國陣時期的學校撥款是從來沒有扣取“回扣金”的。
據他所知,區內還有其他學校的撥款是有抽取“回扣金”的。
他今天再次接受星洲日報訪問時,向記者敘述事發經過。
他再重新說起當時校長前往陳楚江位於甘賓園服務中心領取撥款時,當時陳楚江助理以及一名“承包商”在分派撥款,現場還有其他華巫印社團代表在場取撥款。
校長看到7千令吉的款項要被抽取30%,而不敢簽名領錢,致電要求他和董事長霍廣漢前往處理。
恫言鬧大對方改收10%
“最後,我以要把事件鬧大來威脅,對方才同意以10%了結此事。”不過,當時對方還問,要拿支票還是現金?若是要拿現金的話,還要多加5%,當然該校接受支票,寧可等支票過賬。
他質疑,是不是要吵了過後才能獲得“折扣”,這“回扣金”的標準又在哪裡?
他說,陳楚江指責我們政治人物以華團之名搞政治陰謀。他反駁,雖然他也是馬華二條石支團團長,但是,當年西塘區前任州議員拿督方卓仁時代,有發生不公平的事項,他一樣向方卓仁投訴,一樣獲得方卓仁協助處理。
他向記者敘述當時的情況;當時,方卓仁宣佈撥3千令吉給該校,不過,一名“承包商”只送來3張桌子3張椅子,他立即致電向方卓仁反映,便獲得方卓仁去處理,隔天有關“承包商”再送來2千多令吉。
他以以上例子說明,他一開始並不是要責怪陳楚江,但是陳楚江推卸責任的反應讓他感到不滿。州議員宣佈撥款後,讓手下去處理,我們也瞭解很多時候出現的弊端,有關州議員是不知情的;但是,卻不可不處理,還指明有關“回扣金”是“承包商”要求,不關議員的事。
難向理事交代
“講事實不怕被對付”
“我不擔心我會被有關方面對付,甚至被其他社團指責,因為我只是在講事實!”
李水然強調,要知道被“承包商”抽取30%,作為一個團體之首,他們很難向理事交代,甚至往往被誤以為和有關人士勾結,也成其中一名有份“吃錢”之人。
他不諱言,在撥款未到手之前,他已經把這口“怒氣”忍在心裡,直至撥款到手後才把這股“怨氣”發泄。
也是其他社團理事的他指出,雖然他也是馬華一員,但是大家要把事情分清楚;更重要的是,“我們不是要比爛,而是要比好。國陣做不對,我也照講的,我絕對對事不對人。”
霍廣漢建議撥款直接匯戶頭
明德學校董事長霍廣漢建議州政府,來自州政府或中央政府的撥款最好直接匯入申請撥款單位的戶頭,直接惠及有需要撥款的社團。
他舉例,吉華堂瓜拉姆拉縣委會辦中秋晚會,來自許子根的撥款是直接匯入縣委會的戶頭,這也杜絕貪污事項。
詢及該校是否會進一步舉報反貪機構,他強調,他們只想釐清,讓大家知道這樣弊端的存在,暫時未有舉報的準備。
他說,308之後,西塘區州議員陳楚江從來沒有撥款予明德學校,當初陳楚江的理由是,學校是屬於聯邦政府管轄之下,州政府沒有牽涉當中,他只能協助社團事務。
他說,在2011年年中,該校獲悉陳楚江手上有50萬令吉撥款,因此便再次向其申請1萬令吉。霍廣漢稱很榮幸,陳楚江當時答應撥7千令吉,該校也欣然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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