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月13日星期二

马哈迪与40大盗

古时候的行脚旅商常会遇上落草为寇、占山为王的强人,立马道前号称"此路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若要打此过,留下买路财" 。据武侠小说指出,当时一般草寇大都是天灾人祸后逼上梁山的流离草莽,在盗亦有道的原则下对妇孺弱势有时还会施加援手、护送过境。

如今类似大盗人物经已脱胎换骨、从历史中来到马来西亚的现实社会,摇身一变成为大道公司。武侠小说中的草民遇劫还可击鼓鸣冤或投诉乡勇前往围剿,面对大盗时还可求救于官府,但现今的大道公司却是有政府撑腰。

自马哈迪掌政推行私营化政策以来,多家大道公司应景而生,有没有40个就难数个清楚,但已足够垄断半岛所有枢纽要道。当初私营大道的设立原意为提升陆路交通,加速陆上运输,减轻政府于道路开发及维修方面的负担,这一切都看似义正辞严、站在人民的立场想。

当南北大道通车初始,老百姓大都以摆脱联邦大道从南到北十多小时车程的梦魇而欢呼。但这呼声维持不了多久,人民发觉居所周遭像天罗地网的收费站如雨后春笋般涌现,特别是巴生谷一代。居民出门除了带备买路钱之外还得面对交替路不足、大道也塞车造成寸步难行的困境。这一切都乖离了当初民众的理想,致使发生了后来的反对收费大道文化、甚至演变成皇冠城流血事件。

种种缘由,都离不开马哈迪所纵容的朋党主义,再加上贪得无厌的心理。

国阵政府在308后大梦初醒,首相阿都拉临别秋波,让尘封已久的大道合约终于在千呼万唤中走出台前,但不是落落大方,而是鬼鬼祟祟,叫人越看越不是味道。从公开部分的鸿爪来看,大道合约虽然错综复杂,但终究逃不脱刮取民脂民膏中饱私囊的实况。这一点,马哈迪有必要出面说明,为何堂堂一国政府竟会签出如此不透明、出卖国民利益、辱国丧权以致荒谬无道的特许经营权?

常言道,民不与官斗,但在我国的大道经营权合约签署期间,我们完全看不到马氏政府为我们争取了什么、只有全然把主动权交到私营公司手中,在其告老归乡之后还要老百姓为他背负这一屁股的糊涂账。如今合约与帐目经已曝光,阿氏政府也好,纳氏政府也好,都理应寻思善策检讨合约中的不合理条款,切断一切残民自肥的祸害,重新建立政府威信。

另一方面,反贪污局更应该主动介入调查、彻底揪出幕后黑手、打造问责文化。更重要的是,前事不忘后世之师,兴建中的槟城二桥、未来的地铁系统,都要在透明、合理、造福百姓的前提下拟定收费制度,不然就干脆国有化,反正私营化也不是万灵丹。

否则,大道合约解密?还不是"得个讲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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