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6、2009 东方日报 纸上议会专栏
密室禁锢、铁链锁身、呼天不应、叫地不灵。咋看这些字眼,还以为是欧阳玲珑重演《疯女十八年》戏码,没想到是我国阿窿界对付债仔的杀手锏。
这几天报纸上最热门的话题,应该是那个连警察叔叔都感叹:比警界还要有组织性的阿窿集团!其他什么霹雳政局、乌龙大学、猪流感猫流感,统统都要靠边站;连首相纳吉也放话指示警方采取更严厉的行动,消灭这些人神共愤的吸血鬼集团。
以往泼红漆挂猪头就已让阿窿成为残暴的代名词,现在已经发展到利用店屋私设密室,粗肥铁链锁身,以前的阿窿,还说把债仔当摇钱树,现在则视为砧上肉,凶残已经到了极点!
无疑,阿窿对债仔使用残酷手段是要杀鸡儆猴,但却乖离以往高利贷老祖宗求财不求气的作业原则。从港剧及人们的口耳相传,学到“九出十三归”、“利叠利,钉叠钉”等阿窿术语;从《老师嫁老大》、《钱不够用》等梁智强写实电影系列来看、阿窿还真是一门救人于水火的生意!(看来繁荣进步、治安严谨并无法打击阿窿的存在!)
阿窿和债仔之间的关系,原本只是一种互惠互利、你情我愿的交易,那干嘛要追打锁杀,搞得腥风血雨、怨声载道不可?
是不是现在的债仔比阿窿还凶、只会借钱,不要还钱?有人说,有借无还不是人,那阿窿才以不是人的手法来追债?
所谓狗急跳墙,一般稍微有点信用价值的,都让银行借贷部或合法银业给抓走了,只有穷途末路才会找阿窿借钱(当然,也有借阿窿然后去咖啡座玩吊花、喝菜头水的!),有求才有供嘛!
这时候的阿窿,不就是人生路上的救星吗?这救星对你施加援手的时候,并没有穿着红袍,半夜爬烟囱把五颜六色的钞票放进你的臭袜子、也不是变态狂,逼你借钱为的就是要锁你鞭你!而是要双方谈妥条件、彼此“欢喜甘愿”,才算完成一宗交易。
那为什么这救星后来却变成了煞星?真金白银借出去之后还要担当世人臭骂的过街鼠?当然,我们完全无意在此合理化阿窿的残暴手段,也绝不要求你渡过难关之后,送个“济世扶贫”的牌匾。但如果你不贷不借,或者欠债还钱,哪怕他什么地牢铁链?
就好像,阿窿事件闹得沸沸扬扬,连首相也出声了,但我们尊贵的林冠英首长及其治理团队好像都没什么表示,州内从交通枢纽到民宅社区,阿窿的招徕贴纸、广告布条还不是随处可见?难道我们就要循着地址电话去借钱吗?再多的街招,只要你意志够坚,自然见怪不怪,其怪自败。
所以呢,借贷前请三思,眼前的蜜糖会否变成日后的毒药?毕竟,要怎么规划还是在于自己;走投无路一定要骑上虎背的话,那就做个有借有还的上等人;被赶出伊甸园是因为你贪吃,不要怨那条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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