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月11日星期四

林冠英怎么都不教教黄伟益?

10、12、2008 南洋商报

11、12、2008 南洋商报 B3
A Hari Raya banner blocking the walkway along Jalan P. Ramlee.

槟州民政党青年团公共投诉局主任陈嘉亮回应黄伟益似是而非的言论时说,民青团作为监督团体,当然有责任充当人民喉舌,如果是经过民众投报而又不闻不问岂不有亏职守?而且民青团只是单纯的针对这次行动党的宣传布条准证作出提问,这也构成鸡蛋里挑骨头莫须有罪名的话,只能显示猫政府未免太霸道了。

针对黄伟益的解释,集体申请的布条是无法获得准证号码的,其实稍微有接触的人都知道,布条准证和个别或集体申请根本是两回事,如果集体申请就无法提供准证号码,那叫执法组如何执行任务?难道首长的头像就等同准证吗?

再说,是否允许民众也获得此等优待?如果一视同仁,那如何控制民众根据呈报的布条数量和实际挂上的数目是相符的?否则单只首长办公室才可以只手遮天获得特权、不必在个别宣传布条上注明准证号码,那这算哪门子的标准?

槟州民青团促请黄伟益出示宣传布条的“联合申请”准证与缴款收条以正视听;也要求黄氏不要口口声声把布条王和行动党宣传布条准证事件混为一谈;槟州民青团绝不干涉行动党和布条王之间的恩怨纠纷,完全是就事论事,如果布条王事件是合情合理合法的话,黄伟益何必耿耿于怀?

请黄伟益不要混淆视听转移视线,完全不理会为何可以在行人天桥和马路走道及交通灯处悬挂宣传布条的疑问,反而大言不惭的高谈服从法律。也希望黄伟益拿出州议员的度量,正面回答问题,不要无的放矢对在野党领袖作出人身攻击,这只会更与猫政府的理念背道而驰。

6 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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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Mr derrick 您好,

    如果说民青团此举让华社失望,那您的言论让全体认同两线制的国民感到羞耻!

    如果说民青团鸡蛋里挑骨头,那您就是人身攻击!

    今天,身为义务工作的民青团监督及提出猫政府的错有何不对?我们对巫统忍了几十年,造成他们今天的横蛮霸道,难道我们没有责任?

    所谓养不教父之过、教不严师之惰;猫政府以崭新姿态上台执政,怎么就不准人民监督啦?一个上台不足一年就运用特权的政府难道也是小事?难道要培养、造就另一个霸权政府吗?而且,我在文告开头就已先作声明,我们是单纯针对布条的准证,身为监督者的民青团不是应该事无大小都认真看待吗?

    你有权发表任何意见,但在他人眼里,你是黄伟益的化身,只懂得替主子涂脂抹粉、歌功掩过、转移视线、混淆视听,请问,这样就是推动两线制应有的思维吗?

    你不必澄清你的身份,这样只会欲盖弥彰,而且我不需要理会你是谁,在我眼中,你只是一个悲哀的可怜虫!

    学好针对课题才来和我玩枪,断章取义、转移视线这些伎俩对我无效的。

    谢谢您光临鄙部落格,也非常感谢您自己脱了裤子示众,我会帮您敲锣招徕。

    如果要玩歪曲事实,回你党中学多几年才来,不要随随便便丢人现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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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放出的屁都可以收回,真英雄也!!

    不值得都来两回,那值得的话岂不是要买张躺椅给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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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有些人进来放屁,后来发现呛到自己,只好灰溜溜自行删除咯。

    我岂会干这种敢做不敢当、藏头缩尾的小人勾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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